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该通知选取江苏苏州、浙江杭州、山东济南、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广东深圳、四川成都和陕西西安等8个城市作为试点,开放信用监管数据给移动支付平台。此举旨在解决个体工商户在移动支付方面遇到的难题,支持移动支付平台核验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以便捷开通网上商户、支持信用卡支付。 通知提出,此举有利于拓宽个体工商户的获客渠道,对于习惯信用卡支付的境外来华人员,将进一步提升其支付便利性。据数据显示,本次试点的8个城市个体工商户总量约占全国9.3%,预计可服务覆盖1100多万个体工商户。 通知强调,试点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数据管理部门应加强协作,按照最小必要原则,采用“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开展数据核验服务。同时,为移动支付平台核查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提供参考,鼓励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向全国推广。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支付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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