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第一时间研究落实,于12月29日出台通知,及时将《云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购药需求,减轻新冠病毒感染者费用负担,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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