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蒲公英Ouryao
经市政府同意,市医疗保障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包括多方合作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供给、数据赋能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优化商业健康保险理赔提升服务满意度、加大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行业监管合作机制、做优做强“沪惠保”品牌、完善创新药械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创新药械临床应用、加大创新药械医保支付支持等九个方面28项。
重点内容:
18.除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械外,其他药械由企业和医疗机构自主议价。
21.开通创新药挂网“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做到“应配尽配”。
22.调整优化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医院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药/耗占比”等原因限制创新药械入院。
23.对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创新药前三年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当年医院医保总额预算,第四年按前三年最高一年使用情况纳入总额预算测算基数。
25.推广“医保-医企”面对面活动,支持创新药参与国家谈判、及时纳入医保目录。
26.在DRG/DIP支付方面对创新药械予以倾斜,提高新技术应用病例支付标准,新技术应用高倍率病例不设控制比例,成规模新技术应用可独立成组。
27.推动定点药店门诊统筹,推广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应用,促进国家谈判创新药快速落地。
28.稳步扩大本市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范围,优先覆盖创新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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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stock/med/2023-08-02/doc-imzevekp7251273.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