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泰航空在港交所公告,董事局宣布,董事局已议决延迟派付原定于2月13日到期应支付予优先股持有人的股息。根据公司章程所载列的优先股条款规定,任何延迟派付的优先股股息将予累计并构成欠款(而该等欠款应有权按当前的股息率享有股息)。有关条款更规定,在该等欠款完全支付前,公司将不会派发普通股股息或回购其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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