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20种新冠防治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中新网河南新闻1月4日电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消息,为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诊疗康复方面的独特优势,近日,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的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据了解,此次临时纳入的20种新冠防治药均按乙类药品管理,首自付比例为10%。制剂调剂使用超出规定期限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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