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称,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本文转自 网易新闻,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HQ9B684N0534A4SC.html#f=post1603_tab_news,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1月4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通知称,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15种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按照甲类管理,医保支付期自2023年1月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