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提示:直接跳过第二章往后学,或简单了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区分即可,本章涉及的内容是基于已学习其他章节设计的。
1、会计政策及变更
1.1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①会计确认所采用的原则: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适合于企业会计要素确认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原则。
例,企业购入一辆汽车自用,金额10万。这辆汽车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呢?这辆汽车的入账价值是多少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关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原则): 企业将该项资产录入系统“固定资产”科目,根据发票金额将入账金额确认为10万元(初始确认-记账)。
②会计计量所采用的基础:是指为了将会计原则应用于交易或者事项而采用的基础。
例,企业购入一辆汽车自用,根据准则规定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入账(发票金额)。 因此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
企业盘点过程中盘盈了一台设备,根据准则规定需采用重置成本计量入账 (重置成本:在当前市场条件下购入相同规格、状态设备需花费的成本) 因此计量基础是重置成本。
③会计处理方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规定采用或者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例1,企业银行账户存款总额为100万,其中10万被法院冻结。 虽然同在一个账户下,但企业需要根据存款的不同性质选择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未被冻结的90万,企业将其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被冻结的10万元,企业需将其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
例2,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何种会计处理方法,需要根据准则规定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达到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1.2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变更)
财政部会结合我国市场情况、国际经济形势等因素不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使其更加适合我国国情、与国际准则接轨。
因此,企业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规定而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改变会计政策的行为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例,《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依据新收入准则改变其对收入的确认、计量、报告方式。 该行为属于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企业可以主动变更)
针对相同交易或事项,如果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将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其会计信息,那么企业应当变更会计政策。
例1,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法改为公允价值计量: 之前由于市场原因,企业无法取得投资性房地产A的公允价值,因此采用成本法对其进行后续计量。
当前房地产A的交易市场活跃,可以取得其公允价值,因此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
由于市场环境已经发生变化,企业采用公允模式比成本模式更能真实、可靠的反映投资性房地产A的会计信息,因此选择变更会计政策。
例2,发出存货计量方法的改变: 之前由于企业存货品种少,单个产品成本高,企业采用个别计价法对其进行计量。
当前,物价持续下跌,采用个别计价法不能准确反映剩余存货的真实市价,因此企业改用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进行计量。
同样是针对存货,企业改变存货计量方法使企业更加真实、可靠的反映存货信息,因此选择变更会计政策。
1.3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形: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例1,企业将自用办公楼改用于对外出租。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由之前在“固定资产”核算改为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办公楼由原来的自用改为对外出租赚取租金,本质属性已经发生变化,因此根据准则规定改变其核算方法属于正常会计处理,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例2,因持股比例等因素的变化,甲企业对乙企业由原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改变为成本法核算。
持股比例的变化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基础(例,从持股20%增加到80%,已经不是同一事项了)发生变化。
因此,上述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而是正常的会计处理。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者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初次发生:第一次发生,谈不上变更政策,属于正常的会计处理。
不重要:针对性质或金额不重大的变更,基于重要性要求,属于正常的会计处理。
例,企业对低值易耗品(拖把、打印纸等低价值物品)由五五摊销法改为一次摊销。
由于低值易耗品一般占资产比例不大,因此基于重要性要求,改变其核算方法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下一知识点: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