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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支付比例提高!明年起,湛江医保待遇有这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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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

转自:湛江发布

各位市民请注意!日前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

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3年1月1日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起付标准有调整

住院支付比例则有所提高

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在本市医保定点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100元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500元

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

从2023年1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由 80%、85%统一调整为85%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由

70%调整为75%

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由

50%调整为65%

同时,通知还指出

从2023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湛人社〔2013〕418 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湛人社〔2014〕311号)、《关于调整70岁以上老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通知》(湛人社〔2016)401号)。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另外发布君提醒一下大家

2023年度湛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于本月底截止

还没缴费的市民记得去缴费哦

湛江发布编辑部

整理/编辑:林日清

审核:顾大炜

来源:湛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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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2-12-09/doc-imxwavrq8469809.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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