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完成。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研发支出”。
一、无形资产核算的范围:
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可辨认”的标准有两条,满足其一即可:
(1)能够从政府会计主体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政府会计主体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条件(两个,需同时满足)
(1)与该无形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政府会计主体在判断无形资产的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实现或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社会、经济、科技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2、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3、研发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研究阶段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先按合理方法进行归集,如果最终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最终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3)自行研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
4、政府会计主体自创商誉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5、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三、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直接计入费用。该科目按照类别、项目进行核算。(分录依旧是财务会计分录在前,预算会计分录在后)
1、外购: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的无形资产视同外购。
(1)预付开发费用时:
借:预付账款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2)全部完成,交付使用。
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预付账款
借:事业支出等(剩余部分)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3、自行开发完成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自行研发项目尚未进入开发阶段,或者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但按法律程序已申请取得无形资产的,
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4、置换取得的无形资产
核算与存货、固定资产科目相同,再来重温一遍:成本计价=换出资产评估价值+支付补价/-收到补价+其他相关支出
(1)支付补价:
借:无形资产(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方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
其他收入(贷方差)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
贷:资金结存
(2) 收到补价:
借:无形资产(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银行存款(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方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其他相关支出)
应缴财政款(补价-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收入(贷方差)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差)
贷:资金结存
5、接收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4种方式:凭据金额/评估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名义金额;除名义金额外,成本均包括相关税费。(核算与存货科目相同)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等)
捐赠收入
借:其他支出(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如果以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计入其他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6、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调出方账面价值+相关税费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等)
无偿调拨净资产
借:其他支出(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四、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无形资产摊销
1、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使用年限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应当于取得或形成无形资产时合理确定其使用年限。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年限。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下列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1)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2)已摊销完毕仍继续使用的无形资产
(3)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无形资产
3、摊销年限的确定:
(1)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3)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应当根据无形资产为政府会计主体提供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实际情况,预计其使用年限。
(4)非大批量购入、单价小于1000元的无形资产,可以于购买的当期将其成本一次全部转销。
4、摊销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或者工作量法。不考虑预计残值。因发生后续支出而增加无形资产成本的,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摊销年限计算摊销额。
5、会计分录: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加工物品等(根据无形资产用途)
贷: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五、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后续支出
1、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暂停计提摊销
(1)借: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2)借:在建工程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3)借:无形资产
贷:在建工程
如果不需要暂停计提摊销,只需要做一步即可。
借:无形资产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2、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等
六、无形资产处置:
1、出售,转让时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处置收到的价款)
贷:应缴财政款/其他收入(如果转让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计入其他收入)
银行存款(发生相关费用)
借:资金结存
贷:其他预算收入
2、对外捐赠: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属于捐出方的费用)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3、无偿调出无形资产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银行存款(属于调出方的费用)
借:其他支出
贷:资金结存
4、换出无形资产(参考换入无形资产)
5、经批准核销无形资产
借:资产处置费用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6、无形资产盘盈
借: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盘亏无形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七、研发支出
1、明细设置“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
2、建设项目中的软件开发支出,通过在建工程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3、研究阶段支出
(1)发生时,按照一定的方法归集。
借:研发支出——研究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2)月末,转当期费用。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研发费用——研究支出
4、开发阶段支出
(1)发生时,按照一定的方法归集
借: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库存商品/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结存
(2)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开发支出
(3)不能形成无形资产
借:业务活动费用
贷:研发费用——开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