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紫牛新闻
扬子晚报网7月14日讯(记者 万凌云) 近日,有丹阳市民反映在就诊时发现,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在医保目录内,但医保却不给报销,对此表示不理解。7月13日,丹阳市医保局发出提醒:这些情况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不能报销!
紫杉醇
医保部门提醒,医保目录内药品不能报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只有在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才能给予报销。
其次,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国家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时,会在部分药品后面增加限定支付范围,比如限儿童、限抢救、限工伤保险、限乙型肝炎等,符合此种情况,医保才能给予报销。
再者,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国家药监部门在批准药品上市时,都会对药品适应症进行审批,也就是药品说明书中见到的适应症,当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该药品时,虽然是目录内的药品,医保也是不予报销的。
在2022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无医保限定支付规定,但无医保限定支付不代表没有限制,超药品法定适应症用药仍不能报销。
因此,丹阳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即使是医保目录内药品,也必须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在限制范围内使用。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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