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临时纳入报销范围药品名单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氨咖黄敏胶囊
氯芬黄敏片
氨溴特罗口服溶液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编辑:张琦琪
审核:张爽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roll/2022-12-17/doc-imxwzatm6789809.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