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央视财经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12月17日发通知称,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临时纳入报销范围药品包括: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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