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629版)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业品销售(除专项规定),机电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炉窑设备、冶金辅料、耐材辅料、通信设备、电子设备、智能设备、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软硬件及配件、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制品、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贸易,从事信息系统、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器材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号216幢1150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
16、上海宝地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3464044R;
成立日期:1993年02月17日;
注册资本:71,767.479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房屋租赁,酒店管理,投资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层;
法定代表人:王继明。
17、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31241927F;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0日;
注册资本:500,421.94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
法定代表人:李琦强。
1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49781Y;
成立日期:2002年3月4日;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三)履约能力:宝钢包装的关联方历年来均未发生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具备履约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宝钢包装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合同,合同条款基本为格式性条款,关联交易或非关联交易均适用,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在签订合同时,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定价原则制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公允性分析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并在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
六、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储双杰先生、钱卫东先生、邱成智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宝武集团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06日
注册资本:28.4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有价证券投资;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九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0.55亿元,其中:信贷余额225.62亿元,负债总额470.66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50.5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9.8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利润总额4.94亿元。
(三)履约能力:财务公司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经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甲方)拟与公司(乙方)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协议主要内容为:
1、公司每日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限额人民币6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
2、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不超过授信额度范围,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的利率及费率协商确定;
3、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定价原则
1、结算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存款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承诺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参照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厘定。
3、信贷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三)双方的承诺
甲、乙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尽职尽责履行义务。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乙方支付需求。
(3)甲方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乙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2.乙方承诺
(1)乙方按照本协议在甲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甲方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信息。
(3)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考虑把甲方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交由甲方办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受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因此,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储双杰先生、钱卫东先生、邱成智先生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交易对方风险相对可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海外市场,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的运营,公司拟计划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品种为货币类远期结汇业务,外汇币种为美元。
● 交易工具:远期结汇合约。交易场所和地点:场外/境内。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其中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目的
远期结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是为满足项目投资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海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的运营,公司拟计划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其中,公司与财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汇合约,约定公司办理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汇合同,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保证2023年度远期结汇业务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远期结汇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询竞价、选择操作窗口时点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均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财务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06日
注册资本:28.4亿元;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有价证券投资;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大道1859号宝武大厦1号楼九楼;
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0.55亿元,其中:信贷余额225.62亿元,负债总额470.66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50.5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9.8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利润总额4.94亿元。
(三)履约能力:财务公司历年来均未发生违约、挤兑等情况,经营状况良好。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财务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储双杰先生、钱卫东先生、邱成智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汇业务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合同付款条件,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以稳定进出口业务和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主体已制定业务操作手册和操作方案,在内部控制上,具备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从业人员条件、岗位责任和审批权限,实施全过程风险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发生。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尽可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和违约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汇时间。同时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符合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规范了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与运作,完善了远期结汇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总体来看,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切实可行。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合并口径实现归母净利润268,437,275.4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7,646,635.77元,减去2022年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35,964,700.88元后,2022年末合并报表归母可供分配利润为870,292,157.19元。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宝钢包装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827,053.19元;
2、根据宝钢包装《公司章程》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的原则,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应不低于80,531,182.65元(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268,437,275.49元)。
3、鉴于公司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拟向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1元(含税),以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1,133,039,174股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097,740.05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07%。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公司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钢包装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宝钢包装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4-28/doc-imyrwyiz4175626.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