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0

看过来!院前急救费用咋报销

头像
珠珠

转自: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洲芬)120急救费用哪些能报销?需要携带的材料是什么?近日,太原市急救中心调试指挥中心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询电话,4月26日,太原市急救中心发出院前急救费用报销须知,提醒市民急救费用的报销范围、报销地点、携带材料以及报销时限。

  据了解,太原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120救护车所产生的院前急救费用,可进行报销。报销地点是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二层A区17号120急救费用报销窗口。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使用120救护车的患者,在一个月内如果不幸死亡,亲属在报销时,需要提供逝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因生育、流产、交通事故、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自残自杀、意外伤害以及医疗事故、工伤等责任事故、住院期间使用救护车不在报销范围,“患者住院期间也不可办理报销。”相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太原市急救中心特别提醒患者及家属,一定要保管好120开具的电子门诊收费票及电子明细单纸质版,因为上面详细记录着患者可以报销项目的金额基数,属于丙类收费的项目并不在报销范围内。

  此外,报销时限是当年费用截止到次年3月底前办理报销。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4-28/doc-imyrwtzz2846274.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头像
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