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朋友喜欢买彩票
随着买彩票的人越来越多
因彩票引发的纠纷也成了一个
社会性话题
购彩者托人帮买彩票中了大奖
但开奖后才付款
这笔奖金到底算谁的?
请看以下这个案件
男子柯某委托郭某代其购买彩票,中了48万元奖金。开奖后,柯某将108元彩票款通过微信转给郭某,郭某收下后将柯某诉至法院。
郭某认为,柯某未提前支付彩票款,彩票系自己购买,要求48万元奖金归其所有。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收益理当归属于柯某。郭某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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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买彩票中大奖
奖金应该归谁?
一起来看看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曹玲湘的专业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以该案来说,柯某委托郭某购买彩票,郭某同意接受柯某委托时,柯某与郭某之间的委托关系即告成立。柯某向郭某支付购买彩票所需费用的行为,是合同成立后的履行行为,不是合同成立要件。
因此,柯某在彩票开奖前抑或开奖后向郭某支付购买彩票所需费用,均不影响双方委托关系的成立。郭某作为受托人,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依照委托的内容来处理委托事项,而为柯某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收益理当归属于柯某。
法官提醒
由于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在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时,如果委托指令含糊、不具体很容易导致纠纷发生。
因此,在委托他人购买彩票时要谨慎对待,完整、准确的表明委托购买的意思表示,明确约定委托事项、报酬支付等,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双方发生纠纷时,能更为有效地证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广州普法(封面图来源于网络,与本文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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