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结合《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政府会计制度》一起完成,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在途物品”、“库存物品”、“加工物品”和“待处理财产损溢”。其中“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之后,最后讲述。
一、存货核算的范围
在途物品:核算货款已付或者已开出商业汇票但是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品的成本。
库存物品: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或出售而储存的资产,如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注意以下几点:
1、已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成本,通过本科目核算。
2、政府储备物资和收储土地,不属于存货。
3、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购买时直接列作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4、单位受托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增的物资,通过“受托代理资产”核算。
5、为在建工程购买使用的材料物资,应该通过“工程物资”核算。
加工物品:核算自制或者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品的实际成本。未完成的测绘、地质勘察、设计成果等成本,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在途物品和加工物品的核算(分录依旧是财务会计在前,预算会计在后)
(一)在途物品
1、购入材料等物资,结算凭证已经收到,货物未收到
借:在途物品
贷:银行存款等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所购买的材料入库
借:库存物品
贷:在途物品
(二)加工物品
1、自制物品时
(1)领用材料: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
贷:库存物品
(2)发生的直接人工:
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
(3)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或者间接费用:
借:加工物品——自制物品
贷:银行存款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4)加工完成
借:库存物品
贷:加工物品——自制物品
2、委托加工时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
借: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贷:库存物品
(2)支付加工费
借: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贷:银行存款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验收入库
借:库存物品
贷:加工物品——委托加工物品
三、库存物品的核算
(一)取得时的初始计量
1、购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费用+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借:库存物品
贷:银行存款
借:事业支出等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自行加工: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分配的间接费用。分录见“加工物品”
3、委托加工:委托加工前成本+委托加工成本+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分录见“加工物品”。
特别明确计入当期费用而不计入存货成本的项目: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间接费用。
仓储费用(不包括在加工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加工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这里开始都是重点!!!
4、置换:换出资产评估价值+支付补价/-收到补价+其他相关支出
支付补价:
借:库存物品(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方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
其他收入(贷方差)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
贷:资金结存
收到补价:
借:库存物品(换出资产评估价值+其他相关支出-补价)
银行存款(补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资产处置费用(借方差)
贷:库存物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银行存款(其他相关支出)
应缴财政款(补价-其他相关支出)
其他收入(贷方差)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关支出和补价)
贷:资金结存
5、接受捐赠:4种方式:凭据金额/评估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名义金额;除名义金额外,成本均包括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库存物品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等)
捐赠收入
借:其他支出(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如果以名义金额入账,相关税费和运费,计入其他费用,库存商品科目只计入名义金额的数。
6、无偿调入:调出方账面价值+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库存物品
贷:银行存款(相关税费等)
无偿调拨净资产
借:其他支出(相关税费)
贷:资金结存
(二)发出存货的计量
1、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
2、发出存货的会计处理:已发出存货成本结转为当期费用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的存货:将其账面余额予以转销;发生的归属于捐出/调出方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1)开展业务时领用:借:业务活动费用等
贷:库存物品
(2)对外捐出: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属于捐出方费用)
借:其他支出(捐出方费用)
贷:资金结存
(3)对外无偿调出: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库存物品(账面余额)
借:资产处置费用(属于调出方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支出(实际调出方费用)
贷:资金结存
3、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摊销: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计入当期费用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五五摊销法第一次写入。
(三)盘盈或盘亏处理
1、盘盈的库存物品,计价方式4种,凭据金额/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名义金额
借:库存物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存货盘亏:做相反分录
后续处理,详见“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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