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健康报官方微博
为更好地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级医保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未来可使用统筹账户资金进行医保报销。
过去,老百姓到药店买药是否可以共济报销,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因为除了开慢特病用药等情况外,老百姓到医院门诊开药也不共济报销。医保个人账户有钱的,可刷医保卡支付,个人账户没钱或钱不够的,就掏钱支付。老百姓到医院门诊和到药店买药,在支付方式和经济负担方面几乎没有差别。
然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之后,情况将发生很大变化。改革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到医院门诊看病时,在门诊起付线之上可以享受至少50%的共济报销待遇。若到药店买药不能报销,两者就会出现50%以上的待遇差。近期,全国多地陆续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的人觉得个人账户里的钱变少,自己吃了亏。当在药店买药难以享受到门诊开药同等的报销待遇时,一些人或许只能到医院挂号开药,这将进一步加剧对改革的抵触心理。
由此可见,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让老百姓到药店买药也可以享受同等报销待遇,已成为一项紧迫任务。这不仅可以增加老百姓的医保福利,而且具有降低职工医保门诊改革阻力的作用。零售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同样拖不得,这是提高竞争力的需要。
当然也要看到,相比于获得医保定点资格,药店开通门诊统筹服务难度更大。一方面,药店要确保信息畅通,精准掌握报销范围、比例等政策;另一方面,处方能否顺畅地从医院流转出来,也是个问题。这说明,改革是项系统工程,配套措施要及时跟上。
此外,“药店买药可报销”若普遍实现,对医保基金监管将形成新的考验。将来,药店卖出的药品按比例报销后,会变得更加便宜,将享受报销政策的药品倒手卖出,会有获利空间。这可能滋生骗保行为,要求医保基金监管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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