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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回应辉瑞新冠治疗药物未进医保 新冠治疗药物可临时报销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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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财神

转自:千龙网

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介绍,虽然辉瑞的Paxlovid在本次医保谈判中因报价过高未能谈判成功,但按现行的新冠药品报销政策,包括Paxlovid在内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所有的治疗性药物,均可临时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

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新冠治疗用药保障问题。2020年疫情发生之初,该局就及时出台“两个确保”的新冠费用保障政策,将新冠诊疗方案内的目录外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续随着诊疗方案的更新,医保支付范围也及时跟进。在1月8日结束的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中,共有3种新冠治疗用药参与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虽然Paxlovid未能谈判成功,但按现行的新冠药品报销政策,Paxlovid仍可临时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

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国家医保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所有的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用药报销不受影响。

此外,现行版医保目录内,治疗感冒、发烧、咳嗽等新冠对症治疗药品达600多种,参保人的用药临床选择比较丰富。

黄心宇表示,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新冠治疗药品的研发进展,据了解,近期可能有部分新冠治疗的新药陆续申报上市。随着上市新药数量的增加,患者临床用药选择和保障能力、水平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局也将进一步加强新冠用药价格监测和管理,全力做好新冠治疗费用的保障工作,着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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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1-12/doc-imxzxpah2179790.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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