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来说,香港会计准则与大陆的相差不大,其中一些差异体现在香港会计准则强调公允价值的运用,而大陆会计准则更强调账面价值;在资产减值的计提方面,尽管两地的会计准则都规定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两地都将关联方交易作为处理的重点,但侧重各有不同。
一、香港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1、法律体系不同
大陆偏向大陆法系,香港偏向英美法系。成文法系法律条文多且内容详细,试图就可能发生所有不测事件统一行为规范。因此,大陆把会计纳入法律体系内加以规范,而成文法的特点之一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这就是大陆会计准则与制度并行,各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得较为详细的重要原因。英美法系以不多的法律条文为基础,条文内容较为原则,应用时由法官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加以诠释。香港会计准则认为“会计不是法律而是艺术与科学的混合体”,并未将会计纳入法律体系,而是用会计准则和公认会计准则来规范,更重视会计信息的公允和真实,因此更强调依靠公司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2、税法的影响程度不同
由于大陆偏向成文法系,其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受法律影响深远,政府对企业施加较多的干预,企业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结合在一起,税法对会计的影响颇大,制定会计准则时必须考虑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例如原来由于税法不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因此会计制度也不提倡采用这种折旧法。香港则不然,由于是英美法系地区,某些项目基于纳税目的而列作费用,他们在财务报表中也一般列作费用,其收益表即应税收益表。所以税法对会计的影响相对而言并不大。
3、经济发展程度不同
香港已是比较成熟发达的市场经济,公平、公开、透明、诚信的准则深入人心,价格信号能比较灵活及时地反映经济本质。因此,香港在会计处理中较多应用公允价值的概念。相反,大陆还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远未达到成熟的地步。经济生活中有许多转轨时期特有的经济现象,价格信号也多有扭曲,未能真正反映经济实质。最明显的例子,在大陆股市,其是一个典型的弱势市场,投机性极强,股价的波动与公司业绩相关性极低,只要有庄家炒作,许多ST、PT的股票同样大涨长红。在这种经济环境中,如果大量运用公允价值的概念,必然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因此,大陆准则宁愿牺牲部分公允性而更强调信息的真实性。
4、投资主体不同
大陆公司的投资人主要是政府,而政府首先考虑的是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大陆的会计准则更强调应用谨慎性准则,以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香港公司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民间,因此相对不那么强调谨慎性准则的运用。
二、两地之间会计法规体系异同对比
1、内地与香港分属不同会计法律规范模式
我国属独立型会计立法模式,将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集中形成专门会计立法;而在其他立法中,只对该法律规范物件有直接影响的会计工作进行准则规定。香港承袭英国做法无专门会计立法,属混合型会计立法模式,会计法律散见于有关法律之中,在《公司法》以及《证券法》等法律中对会计工作进行规范。
2、内地与香港会计法律规范模式差异的因素分析
中国内地和香港因各自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实际情况不同,而归属于不同的法系。中国内地受历史发展的影响,在法律体系上偏向大陆法系。中国内地会计法律规范有专门的会计立法,充分体现大陆法系特点。而香港法律体系则有很深的殖民属性,明显属于英美法系。香港曾作为英国殖民地,受英国同化政策及立法影响很大,有很多法律都是照搬英国的法律而成,在法律体系上习惯于在相关法律中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规范,没有专门的会计立法。
3、内地与香港两地会计规范体系差异较大
公司法或商法在两个地区的会计规范体系中都居于中心地位。就会计准则而言,对两地会计工作都非常重要,但它们的会计准则存在细节制定上的区别。会计准则要求有专业技术制定,又有强制力保证实施,因此会在不同程度上受政府和职业会计师两方面的影响。中国内地会计准则较多地受政府影响,而香港会计准则较多地受职业会计师的影响。
4、内地与香港两地会计规范体系总体比较
会计规范体系通常由会计法律规范和会计核算规范两个层次构成。
两地会计规范体系层次及结构方面既存在着共性,又各具特色。内地的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构成;香港会计规范体系主要由《证券法》、《公司法》和会计实务准则等构成。两地会计规范结构存在如下差异:其一,从两地的法律依据看,内地有专门的会计立法——《会计法》,香港地区则没有专门的会计立法,而是通过公司法和证券交易法等公司立法档规范上市公司会计工作;其二,从会计核算规范层次看,内地会计核算规范由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构成,而香港则主要由会计准则进行具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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