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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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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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机密

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人员权责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第四章 资产管理

一、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制度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三)经营资金结算制度

二、应收款项管理

三、存货管理.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四)固定资产变动报批程序

(五)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理

(七)固定资产技术资料的管理

(八)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九)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五、无形资产管理

第五章 权益分配管理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一、工程成本管理

二、业务招待费管理

三 差旅费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定公司内部各级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全面落实公司内部各方面的经济责任、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适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要求,全面促进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系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按规范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运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人员权责

第三条 总经理的财务管理职责:

1. 全面主持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和董事长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理财自主权,并对企业的经营盈亏负直接经营责任。

2. 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保证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3. 确定公司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规模及工作基础,选定公司应采取的具体会计核算模式,确保在公司内有效实施。

4. 领导公司会计核算,保证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5. 组织拟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事项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6. 承办董事会和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管理职责:

1. 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 协助总经理行使自主理财权,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出席公司的重要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新产品开发计改,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制定。

3.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成本计划,筹集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管好用好资金。

4. 负责签署财务专题报告,月、季、中期、年度会计报表及附注,审核财务收支、重大的生产技术实施方案、基本建设等计划和重要的经济合同、协议,对不执行计划合同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制止或提请总经理处理。

5. 负责审核财务收支工作,转报总经理批准。

6. 指导编制公司季度、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并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财务报告。

7. 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财务部门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预算、资金计划、成本计划等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8. 宣传、贯彻、监督、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法规,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或定期培训,对公司财务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专业职务评定、聘任,提出方案;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聘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意见,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9. 承办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财务人员职责:

按公司制定的财务部《岗位职责》执行。

第三章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第六条 会计制度:公司执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七条 会计年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 记帐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第九条 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以历史成本作为计价原则。

第十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第十一条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投资成本计价。在期末时将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二条 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公司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记提坏帐准备金。当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坏帐的确认标准为:

(1)因债务人已经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义务,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董事会批准后列作坏帐。

第十三条 存货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本公司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度。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领用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产成品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生产成本按照完工程度约当产量法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第十四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帐。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以实际收到被投资单位分配或宣布发放的股利确认本公司投资收益;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期末或年度终了,按应分享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数额,确认本公司的投资收益。

第十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以及支付的自发行起至购入时止的应计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计价入帐,实际成本与债券面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按实际收回的利息收入或应计收的利息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帐,按应计收或实际收回的利息确认其他债权投资收益。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计价与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费、交纳的税金等计价入帐;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协议价入帐。

工程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工作量法计算,并预计原值5%的残值;非工程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计原值5%的残值,各类非工程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估计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建筑物

15

房屋

30

运输设备

6

电子及办公设备

5

第十七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入帐,按工程项目分类核算并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的当日,按工程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用借款进行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予以资本化;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计价及其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取得成本计价。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两者孰短的原则确定。

2.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3.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二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摊销: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费用;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损益性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二十一条 收入确认的方法:

(1)路桥工程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在工程合同的总收入、工程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工程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路桥工程收入的实现。

(2)销售商品: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拥有对该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运输收入及其他收入:以劳务已提供,相关的收入已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提供该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二条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第四章 资产管理

一、货币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现金使用范围: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动报酬;

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款项;

6.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情况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当天收到的现金(包括贷款现金,下同),必须送存指定银行,并取得当日进帐依据;如因收款时间超过银行办公时间,必须于次日上午转存指定的开户银行。否则,以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五条 核定各分公司备用金库存现金额度,各单位当日库存现金余额分别核定为:财务部不得超过3,000元,维修分公司不得超过2,000元,养护分公司不得超过2,000元,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确定适度的现金库存。严禁超限额库存现金。

第二十六条 借款审批权限

1. 公司员工零星购物或治病、探亲、出差等,需要借支公款,提取现金时,一次性借款2,000元以内(含2,000元),由各部门部长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批;2,000元以上,由各部门部长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送财务负责人复审,报总经理审批。

2. 工程项目经理部员工零星购物或治病、探亲、出差等,需要借支公款,提取现金时,4,000元以内(含4,000元)由各工程项目经理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批;4,000元以上由各工程项目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送财务负责人复审,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零星购物借用现金,必须在一个月内了清帐务,治病、探亲、休假、出差等,员工借用现金必须在返回单位报到一个月内了清帐务。凡超过一个月未报销结帐的,员工应定出还款计划,财务部门有权从次月开始在该员工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第二十八条 报销审批权限

1.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各部门部长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部门部长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 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000元(含1,000元)以内由各工程项目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由各工程项目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3. 公司正常的出差费、招投标费用、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批。因公受伤的医疗费,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正常的出差费、电话费、水电费、公务车油料费等较固定的开支,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因公受伤的医疗费,

必须报公司财务部逐级审批。

4. 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500元以内(含500元),由各部门经理部长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部长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由各部门部长审核后,送分管副总经理复审,报财务部经理复核,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除上述第3条以外的费用,参照公司此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执行。

5. 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为保证工作、生产、经营正常运行,购买零星用品、材料,需在月初编报预算送财务部审批后,在预算范围内的开支,由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财务主管审核,报各分公司和各工程项目经理审批核销。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的银行存款帐户一律由财务部代为在指定银行开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入公款,私开帐户,私设小金库。违反者公司将解除第一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条 项目经理部在办理对外转帐、汇款(含汇票、信汇、电汇)托收承付(含委托收款承付)结算时,其经办人员、财务主管以及项目经理必须对该项业务的使用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各工程项目财务主管负有直接检查权,财务部负有监督权。一旦发现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有问题时,财务主管有权拒绝办理。当财务主管无法拒绝或不便拒绝时,必须将所了解的详细情况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全权处理。否则,公司将追究因此造成损失责任者的违纪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资金存款使用转帐、汇款结算的业务,凡一次支出20,000元以下的,只须按已审批的月财务计划,由各部门部长和各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当月没有安排和虽有安排计划但超过20,000元以上在200,000元以下的,由部门部长、项目经理会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给予支付。几项固定开支,如电费、税款、工资、奖金、销售、社会统筹等,虽然数额较大,但属财务计划已有安排的,经办部门写出用款申请,部门部长、各项目经理事先商得财务部门同意后,可批准使用。超过200,000元的款项,各部门部长、项目经理部必须层层上报,经总经理审批,并通知财务部组织资金,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中按经济合同签定的托收承付(含委托收款承付)结算,必须由各分公司、财务部按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通知各级责任人检查其承付业务款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审批签字决定是否承付。

(三)经营资金结算制度

第三十三条 购买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其结算往来的款项,只能采用托收、汇款、转帐结算,原则上不准支用现金,如确需支用现金,则按现金管理制度权限审批。

第三十四条 为了减少预付贷款、垫付税金的占压,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结帐、追开税务发票,连同入库手续办理结帐。经济业务了结的一个月内必须结清一切手续,否则停发经办人员的次月工资,公司各项费用的清结也适用本条办法。

第三十五条 员工调离(包括公司内部之间的调动、变动、聘用)必须了清所有经办手续,结清帐、物、方能调出,人力资源部得到财务部的清帐通知后,才能办理调离手续。

二、应收款项管理

第三十六条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赊销产品(商品)、供应劳务而形成的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十七条 各分公司在销售产品(商品)时,原则上不允许赊销,以免造成应收账大幅度增加。做好清欠工作,当应收款项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款项必须由经办人员和该公司负责人及时负责催收,财务部配合,责任明确、回收及时。

第三十八条 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安全。

第三十九条 严控公司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对超过规定期限未予归还者,财务部门将从其工资中扣回,直至扣完为止。

第四十条 公司年度会计期末,应对应收款项作全面清理核对,采取公司内部经济合同、发票等原始凭单与会计账务相核对和公司向债务单位发询证函询证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年度会计期末,在对应收款项全面清理核对后,编制《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明细表》,对应收款项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格按照公司坏帐准备政策计提坏帐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 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

三、存货管理

第四十三条 存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四十四条 存货,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变现净值,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第四十五条 材料采购时,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工程进度组织采购计划,大宗重要工程材料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和购买价格。

第四十六条 建立独立存货保管仓库。材料入库时,应填写材料入库单;发出材料时,应填写材料出库单。其仓库保管台帐材料数量要与会计账务材料数量核对一致,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来控制材料实际耗用量。

第四十七条 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帐面记录不符,经查明原因后,对存货的盘盈、盘亏,要分清责任,报经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四十八条 报废、毁损存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报废、毁损存货必须单独建帐,单独保管,不得与正常库存混淆,更不得以此重复报损报亏。报废、毁损存货经有关部门批准才能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财务部才予以核销。

第四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

1.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2.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方可采购。

3.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单位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4.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除此以外,各单位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关部门保管,控制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

5.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损失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进行会计帐务处理。各使用单位、部门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包括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务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进行登记管理。

6.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按照规定入库,残料有一定价值时要同时填明残料的作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审查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7. 调离公司的机关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品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一)所有权与经营使用权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公司下属的任何经营、生产单位,对其只具有经营、使用的权利,而不具有投资、处置的权利。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和制度执行。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范围

第五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按“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实施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建立全公司整体“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各工程项目部建立相应固定资产账簿。各工程项目部经营管理的工程施工设备等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计提折旧费,计入各工程项目成本,公司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备查帐簿。各工程项目部应承担的施工机械折旧费,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计算数据,按各项目部实际使用情况,进入各项目部成本。同时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固定资产有偿转让,内部(划)拨、拆卸和报废等到业务的申报。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组织专题会议审批。各工程项目部凡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处置等事项,一律按程序申报,待批准后才能付诸实施,严禁擅自行事。财务部牵头,组织经营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不定期对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抽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公司技术质量部、经营管理部、采购部、财务部,负责专项工程项目投资的审核会签,财务部负责各工程项目部对竣工项目及时进行决算和提供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第五十五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核准固定资产价值,并定期与各工程项目部固定资产台账核对,保证账目准确,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变动报批程序

第五十六条 报废程序

1. 报废单位填写“报废审批表”,经财务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实施。

2. 实施后,报废单位在财务部指导下调减固定资产台账,调减的账面资产残值和报废处理收入的差额按固定资产清理做账务处理。

3. 一般的固定资产报废,每年11月份集中进行一次。

第五十七条 租赁程序

1. 设备管理部因固定资产闲置或生产经营需要,可出租固定资产或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但均应事先报财务部、主管副总批准。

2. 实施后,租赁单位应在财务部指导下建立租赁固定资产台账。融资租入的费用列入成本,租出的收入列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十八条 停用的拆卸程序

1. 各工程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停用和拆卸固定资产,均应事先报经营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和财务部批准。

2. 停用的固定资产(房屋除外)列入“未使用固定资产”台账,从停用的次月起停计折旧。

3. 停用的拆卸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妥善保养和管理,直至重新使用或进行内部调拨、有偿转让、报废待等处理时为止。

(五)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第五十九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税金、运输费、安装成本等价值记账。

第六十条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工程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实际成本)记帐。

第六十一条 其它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帐。

第六十二条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第六十三条 在原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

第六十四条 盘盈、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和董事会批准后,其净值计入当年损益。

第六十五条 第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确定的价值记帐。

第六十六条 企业用借(贷)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六)闲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处理

第六十七条 设备管理部要及时对闲置设备进行造册登记,加强维护、保管,严禁固定资产私自转移和流失。

第六十八条 设备部确定利用不上的闲置固定资产,经过报批程序后按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六十九条 设备管理部的固定资产如需报废、转卖等,必须报公司采购部、财务部核准,作减少固定资产处理,其中变价收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后,列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七十条 固定资产的技术资料是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成份,设备管理部应统一建档管理,并明确责任,奖优罚劣。

第七十一条 固定资产经批准变动后,技术档案也随之办理转移手续。

(八)固定资产折旧管理

第七十二条 固定资产按月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记提折旧。

(九)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第七十三条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有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七十四条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五、无形资产管理

第七十五条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七十六条 公司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账:

1.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定的价值入账;

2.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3.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申请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入账。

第七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公司无形资产摊销政策按月摊销。

第五章 权益分配管理

第七十八条 公司当年利润按规定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 提取法定公益金。

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 支付股利。

第七十九条 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

1. 盈余公积金分为以下几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2) 利润提取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3) 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2. 下列款项应列入资本公积金

(1)股票超面额发行所得的净溢价额;

(2)接受赠予;

(3)按照国家规定应列入的其它款项。

3. 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八十条 公积金可用于下列各项

1. 公司可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

2. 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 经股东大会决议,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公司可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发新股。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八十一条 公司按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5%--10%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支付职工福利设施。

第八十二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配红利。

第八十三条 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红利。

第八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年会召开后两个月内按照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向股东派发红利事项。红利分配,采用书面通知股东。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八十五条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到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收入管理按财政部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条 工程收入的确定,按照成本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工程保留金在合同总价中预先扣除,待工程缺陷责任期过后,按收付实现制予以确认。

第八十七条 销售商品(产品),在已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八条 其他收入,以劳务已提供,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并且与提供该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时,确认应业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九条 劳务收入的确定

1.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 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当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3.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分别以下两种情况确认和计量: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但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九十条 建造合同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成本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一、工程成本管理

第九十一条 工程成本的管理模式

对外工程项目的获取,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当签定一个工程项目合同后,实行公司内部招投标制度(非严格意义上的一种招投标制度),公司根据整体赢利目标和毛利率,预先由公司扣除毛利金额,余下的就是工程成本。由公司的项目经理竞争承担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完全对工程成本负责,提出一个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竞价成本,由提出最优成本的项目经理来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程。

第九十二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标后预算总成本承担完全责任。工程项目经理部建立成本核算员,通过建立成本核算会计帐簿和报送《工程项目成本报单》,分析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第九十三条 财务部和经营管理部垂直领导和管理工程项目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财务部根据经营管理部报送的《工程项目成本报单》,建立工程成本核算和工程收入核算,对口建立收入、成本核算会计帐簿和《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确认计量明细表》,用以分析控制工程项目收入、成本、结算资金的收付。

第九十四条 财务部严格根据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从工程合同、标后预算、施工过程中会计核算、竣工会计决算、资金收支、缺陷责任期会计核算,建立一套完整的工程项目财务会计档案。

第九十五条 各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日常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九十六条 公司对分包工程的管理

公司对外分包工程项目,应预先扣除比行业平均利润率高出2-3个百分点利润额,然后将余留金额分包给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时,要同分包商商定由我公司代扣代缴分包商的营业税、分包商必须从我公司采购工程材料(我公司可以按成本价买给分包商、此做法主要是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根据分包合同和分包商必须每月向我公司提供一份按工程成本项目编制的成本明细表,进行分包工程成本核算。严格按分包工程施工进度和经我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和业主计量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款来支付分包工程款。

二、业务招待费管理

第九十七条 为了节省开支,压缩业务费用,合理开支业务招待费,杜绝浪费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九十八条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精打细算的原则,各部门要严格业务开支,对确有必要的开支,必须事先申请,审批按照限额权限逐级进行。

第九十九条 各部门报销业务招待费,必须填制《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经办人填明日期、招待事由、招待人员、参加人员、计划开支金额、并签名,按限额权限逐级进行报批。《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存根由各部门连续编号存档,《公司业务招待费用审批表》主表随同报销单、发票、业务开支详细清单送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将根据《审批表》的计划金额(上限)、予以报销。实际开支超出计划开支金额,须有部门经理及相关审批人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追加开支,方可报销。对于没有经过批准的、无《审批表》的擅自开支招待的,不予报销。

第一百条 对发生的业务开支要有明细帐,相应的菜肴价格、酒水价格、香烟价格、饮料价格等均要有详细的清单附在《审批表》和报销单、发票之后。

第一百〇一条 应从严控制参加接待的人员。被接待人员在5人(含5人)以下的,接待人员原则不得超过3人;被接待人员在6人(含6人)以上的,接待人员原则不得超出被接待人员的50%。对于接待特别重要的客人,参加接待人员可适当放宽。

第一百〇二条 第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计划开支(以获批的为准),超出部分由经办人个人负担。对于特殊情况出现超支,要有书面报告和充分的证明材料方可追加。

三 差旅费管理

第一百〇三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一百〇四条 经批准出差人员实行出差补助、城市交通费包干制度,住宿费限额制度,交通费实报实销制度。

1. 公司员工出差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但乘坐飞机、软卧要经总经理批准。

2. 公司员工出差补助、城市交通费为50元每人每天。

3. 员工住宿费用实行限额制度,超过标准住宿要经总经理批准。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北海市、大连市、青岛市出差,公司管理层每人每天180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

4. 其它地区(除前款所述省市以外)出差,公司管理层每人每天150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70元。

5. 出差时间由主管领导提前审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〇五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〇六条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一百〇七条 本制度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完)





注:该制度摘自水木知行管理咨询公司客户案例(赵国军作品),经处理和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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