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经事后核查发现原公告中“特别提示”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予更正如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更正后: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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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5-05/doc-imysryzn3722246.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