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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君“典”案例丨前妻更改儿子姓氏 爸爸可拒绝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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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珠

#我是民法君#【民法君“典”案例丨前妻更改儿子姓氏爸爸可拒绝支付抚养费?】本集聚焦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前妻更改儿子姓氏,男子拒绝支付抚养费被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母亲抚养小孩72个月,由被告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有协议约定,被告已付32000元,还应支付76000元。但被告抚养小孩20个月,原协议没有约定,法院认定按每月1000元给付。另外,原告未告知被告就变更小孩姓氏,行为虽欠妥,但被告不得因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4年9月28日至2022年5月31日止的尚欠的抚养费56000元。(策划:裴夏静后期制作:侯裕盛编剧:王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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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2-12-31/doc-imxyqfqh9360789.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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