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交所向ST宏图发去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其实就是要安抚好投资者,原因则是因为公司可能因为财务造假被强制退市。
据公司公告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历时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终于有了个阶段性定性。
经调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
1、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2017年至2018年,宏图高科通过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三胞)及其32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与三胞集团安排设立、借用并控制的,交由宏图三胞管理的南京龙昀电脑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7年 , 宏图三胞虚构销售业务677笔 , 虚增收入74.18亿元,虚构采购业务677笔,虚增成本69.03亿元;2018年,宏图高科虚构销售业务416笔 , 虚增收入45.82亿元,虚构采购业务416笔,虚增成本42.89亿元。
2、虚减负债,2017年至2018 年,宏图高科(包括宏图三胞)以自己名义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生未进行账务处理融资,导致定期报告虚减负债。其中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虚减负债金额分别为90.63亿元、98.2亿元、98亿元 、97.48亿元 、97.48亿元。
3、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其对关联方担保事项。
核心就是虚减负债,如果把这些负债给对上的话,就会影响净资产,属于“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5.2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从公告内容可以看到,这是一次集团指挥下的财务造假,三胞集团是宏图高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在集团总裁室会议上决策由宏图高科财务部门解决宏图高科实际业绩情况与业绩规划存在差距的问题,安排时任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负责对接宏图高科财务部门,檀加敏按照会议要求口头下达任务给宏图高科时任财务总监宋荣荣、宏图三胞时任财务管理部经理刘正虎,由其安排财务部相关人员具体实施。
由于三胞集团财务部垂直管理宏图高科财务部,宏图高科财务报告需三胞集团分管财务副总裁檀加敏同意后才能披露。三胞集团作为宏图高科控股股东,授意、指挥宏图高科进行虚构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以及表外融资少计负债。
处罚结果上,ST宏图的四任财务总监都牵涉其中:
檀加敏(2009-2014),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后去到三胞集团担任副总裁分管财务。处以100万元罚款,采取五年市场禁入措施。
宋荣荣(2014-2019),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处以25万元罚款,采取三年市场禁入措施。
钱南(2019-2021),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处以60万元罚款。
李国龙(2021-2025),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处以60万元罚款。
一位时任董秘也被处罚,许娜(2020年7月上任董秘至今)时任宏图高科董事兼董秘,在相关表外融资董事会决议上签名,以董事身份在 2018年、2019年年报上签字,以董事兼董秘身份在2020年、2021年年报上签字,未勤勉尽责保证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至2021年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处以60万元罚款。
此外,其他签字的董监高也都一一被罚,合计处罚23个对象,累计罚款1555万元。
目前还处于《事先告知书》阶段,相关当事人还可以进行申辩,待申辩完成后,证监会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任编辑:王涵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toujiao/fxjs/2023-04-19/doc-imyqxfek1276758.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