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0

KTV里的特殊男模专为女性客户服务?记者暗访:情况比这还糟糕!

头像
珠珠

KTV里的“白马会所”,特殊男模专门为女性客户服务,一单最多可以挣19万?真的有这么好的事?



记者卧底爆料了一家KTV,这家KTV与一般的娱乐场所不一样,不仅仅是可以唱歌。里面的男模专门服务女性客户。而去的女性客户大多是40-55岁,为其服务的男模一般在20多岁。



这些男模为了赚取服务费,需要与这些“大姐姐”们谈感情,把“大姐姐”当作自己的女朋友。也只有取悦了这些“大姐姐”们才能拿到小费。有些男模获得了大姐姐的欢心后,甚至拿到了10几万的小费。记者在暗访中也询问了来玩的女性客户,要是被家里的老公发现了怎么办,女性客户直接说到,知道了大不了打架,好像对于这种事也见怪不怪。



1、KTV属于一种娱乐场所,但得合法经营,卖淫嫖娼都属于违法行为,若KTV中存在类似违法行为。按照《刑法》第359条的规定:容留或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那么,KTV的老板就构成犯罪,是需要判刑的。



2、强奸罪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权利,只保护女性。卖淫嫖娼是不分男女的,男性为女性提供性服务,也是属于卖淫行为,女性客户就属于嫖娼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3、记者报案后,见有警察过来,有人就在群里通风报信,并要求大家删除聊天记录,说自己是营销人员,通风报信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规定: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这种钱也不好赚,第一个是违法,第二个是年龄相差那么多,20多岁的小年轻见着50岁左右的大姐姐也难免会紧张,人家不满意也不会给你小费。所以,还是干点正事不好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转自 网易新闻,原文链接:https://c.m.163.com/news/a/HVI759SQ0553THV0.html?spss=backflow-index-hotlist,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头像
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