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放宽外来人口落户限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10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了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的落户限制。
根据公告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职工,若在滨海新区购置单套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可申请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
同时,滨海新区还鼓励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滨海新区登记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企业正常连续为其在新区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同期外省市6个月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在职职工,可提出申请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超过35周岁的需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此外,对于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布局的引领型企事业单位,其在新区工作的在职职工,具备在滨海新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单位就业登记等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落户。同时,鼓励津外整体迁来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规模型企业职工在“滨城”落户。
更重要的是,天津还鼓励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在“滨城”落户。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2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
此次,天津滨海新区还鼓励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以及为“滨城”做出贡献者落户。
以上是天津滨海新区关于户籍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