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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可享受财税等方面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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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财

    本报综合 近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和工业经济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7年底,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现创建内容更加丰富、创建标准更加规范、创建评价更加科学、创建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方案》对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重点内容、创建标准、创建评价、创建激励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方案》明确,湖南每年选育公布100户左右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储备名单,根据工作情况,通报表扬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机构、社会组织、企业、园区、镇街和个人。被公布的企业、工业园区,以及被国家认定的我省创建示范单位,在认定期内(一般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享受规定的财税支持、用工服务、社保优惠、信用激励、评先评优、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联合激励政策。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强化劳动争议预防,促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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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3-15/doc-imykwsmm4954741.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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