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政策解读
今年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青冈县很多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发现一个新变化:现在去医保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以享受到医保报销了!产生新变化是因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从2023年1月1日起在青冈县全面施行了。
门诊看病也能医保报销了
根据绥化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比例全市统一为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医院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年度起付线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享受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参保群众也可享受上述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例如,某单位在职职工小王由于身体不适,去当地一家二级医院门诊看病,做了血常规、大生化等甲类检查,并购买了阿司匹林等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共花费1000元。以前,小王只能花现金或者医保卡里的钱(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这1000元;现在,由于建立了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了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扣除500元的起付线,剩下的500元可以按60%比例报销,也就是小王这次只需自己花费700元,(可以用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比起以前省了300元【1000-(1000-500)×60%=700】。
个人账户可以全家共用
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医保卡里的钱(个人账户余额)怎么用也有新变化:使用权限上,不仅可以自己用,而且还可以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用。使用范围上,不仅可以用来支付医保“三项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而且还可以用来支付医保“三项目录”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同时,还允许使用医保卡里的钱(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惠民型商业保险“龙江惠民保”。
青冈县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同步调整了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照当地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2%左右定额划入,其余资金充实到医保基金中,主要用于增强门诊保障能力,供全体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共济使用。建议大家养成到门诊看病就医的习惯,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确保用药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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