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22日电(谢文飞 李自恒)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看春耕。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国家税务总局轮台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方位梳理涉农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农资生产企业全力以赴保障春季农业生产。
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化肥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农资企业,化肥年产量达20万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出台以来,该企业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春季化肥农资稳产保供工作。“在税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公司近3年累计享受各项税费减免共计495万元,这些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为我们企业研发和化肥生产提供了资金支持,我们根据新疆土壤和作物的施肥特性,生产适合新疆地区使用的好肥料,确保广大农民朋友增产增收,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新疆农业发展添砖加瓦。”轮台县史丹利化肥有限公司负责人朱孟舟说。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轮台县税务局以党支部为单位,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涉农企业政策宣传小组,分头行动,上门了解机械、农药、化肥、种子等各行业现阶段的涉税需求,主动帮助纳税人梳理涉税业务办理流程,详细归纳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做到税种无遗漏,政策全覆盖。以税收优惠政策为重点,结合企业经营特点,辅导企业用活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农牧民春耕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轮台县税务局副局长张瑞奇表示:“加强化肥等农资生产供应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推出农资生产企业个性化税收服务,保障农资供应,稳定农资市场,是税务部门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我县税收营商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税务力量。”
本文转自 中国新闻,原文链接:http://www.xj.chinanews.com.cn/dizhou/2023-02-22/detail-ihckxxnf9465627.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