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监管局
临银保监复〔2023〕27号
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商贸城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鲁临兰农商发〔2023〕19号)文收悉。现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贸城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978U337130008。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行要妥善处理好善事宜,确保各项业务的平稳移交。同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你行应于我分局作出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该处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持此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要按规定予以公告。
此复。
临沂银保监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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