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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啦!全军首批京外安置住房分房仪式顺利完成!(内附你想知道的分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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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迅

转自:联勤集结号

分房全军首批京外安置住房试点项目首次分房顺利完成

—— 分房啦!——

军队安置住房保障是落实三年集中移交政治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强军兴军的现实需求,是体现军人尊崇优待的暖心工程。联勤保障部队作为京外安置住房建设主体力量,紧抓快赶、多措并举,一手抓建设、一手促分房,解决了不少官兵急难愁盼的住房问题。

近期,全军首批京外安置住房试点项目——济南腊山统建项目“齐安·戎祥居”,在第四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紧锣密鼓的筹划攻坚之下,终于面向全军广大官兵、职工,迎来了首次分房仪式。

准备分房啦

“齐安·戎祥居”位于济南市槐荫区腊山河东,北靠莱芜路,南依枣庄路,距槐荫区政府800米,2公里范围内有山东省科技馆、山东省会大剧院、市图书馆、市美术馆、济南高铁西站,周边配套齐全,生活便利。

为了让住户拥有满意的分房体验,确保分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第四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会同融通地产物管山东分公司成立工作小组, 抽调各部门、各项目精兵强将,做好包括物资和资料准备、分房方案和选房动线确认、工作人员培训、现场筹备等工作。分房活动启动前,小组成员在现场反复彩排演练10余次,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解决方案。

分房进行时

分房活动期间,军委后勤保障部相关领导高度重视,亲赴现场视察指导,联勤保障部队机关、沈阳联勤保障中心派员全程跟班作业,住户所在大单位均派员到场协调引导,上下一心集智聚力服务保障好每名住户。

分房现场位于济南市鲁中酒店,布设签到区、候选区、选房区、手续办理区、茶歇区。结合现场巨幅项目概况展示牌、售房手册,住户可以清晰全面掌握房源信息、选房流程、配套服务全貌。

进入现场,会场标识牌、工作人员将会按照选房动线引导住户到候选区落座等候。选房开始后,主持人按照排序依次叫号,每人计时3分钟选房,选房一经确定,主席台大屏实时显示选房结果,住户移步手续办理区,签署认购协议、供用电协议、智能缴费服务协议,并加入业主群。

分房活动在祥和喜庆的氛围中顺利完成,此次参与分房住户共600余人。第二批分房将在2023年2月底组织,将面向全军新推出400套房源。

看见他们分房子,大家是不是很激动呢?

是不是也想了解自己有没有资格分房子

能分到什么样子的房子呢?

下面小编整理了军队安置住房相关政策

给大家答疑解惑

军队安置住房涉及广大官兵最关切的生活待遇,是事关官兵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那么,安置住房区域统建到底怎么建、建在哪里、如何申购等,针对这些广大官兵关注的焦点问题,“联勤集结号”为大家逐一进行解答。

军队安置住房统建制度是怎么来的

2013年

军队安置住房统筹统建工作,率先在军委和原四总部机关展开。

2015年

开始推向全军。

2016年

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军队安置住房区域统建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

全军首批申购统建安置住房人员资格预审入库工作全面启动。

2018年

军委后勤保障部正式组建安置住房保障中心,联勤保障部队各联勤保障中心成立代建机构。

试点城市有哪些

首批暂定了32个中高房价城市为试点城市: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太原

沈阳

大连

长春

哈尔滨

上海

南京

杭州

宁波

合肥

福州

厦门

济南

青岛

郑州

洛阳

武汉

长沙

广州

深圳

南宁

海口

三亚

重庆

成都

昆明

西安

兰州

乌鲁木齐

今后,军委机关将根据部队分布情况,另行确定其他建设城市。

试点建设有什么最新进展

目前,军队安置住房建设工作京内9个试点项目全力推进,可规划建设住房近2万套;京外已在广州、南京、沈阳、西安、成都等10个大中城市布点18个项目,可规划建设住房2.5万套

下一步,将在首批京外统建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并在全军范围全面推开区域统建,同时还将逐步探索住房供应社会化保障路径,在住房保障领域进一步深化军民融合、强化军队协作,寻求地方政府给予更多支持。

经军委后勤保障部部署,目前联勤保障部队负责西安、广州、南京等8个城市、共11个项目的规划报建、方案论证、施工管理、产权办理等工作。

参建人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在试点项目城市安置条件,且本人和配偶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住房(含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商品住房)的以下几类人员:

退休干部、退休士官;

达到本职级平时服役最高年限3年以内的正团职(含)以上干部,达到退休条件3年以内的高级士官;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列入转业计划、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含)以上干部和一级军士长,其中,在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二类以上岛屿或西藏地区工作满8年的干部放宽至副团职,高级士官放宽至二级军士长;

纳入“军队正式职工数据库”管理的离退休(职)职工、工龄满15年的在职职工,以及已移交政府安置、按规定由军队负责住房保障的离退休(职)职工;

已故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休职工的遗孀,以及在职牺牲病故干部、士官的随军遗孀。

个人申购主要有哪些审核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

     人员信息采集。重点核准《军队人员申请购买安置住房信息采集表》包含的本人、配偶、子女基本信息,以及本人、配偶住房信息5部分内容。

     申购住房城市。师级以下干部、士官、职工及遗孀由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军级以上干部由军委政治工作部核准。

     购房职级户型。应当按照本人职级待遇申购相应户型的住房,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购低于本人职级户型的住房,但不得申购高于本人职级户型的住房。

资格审核有什么程序

按照个人填报、逐级审核、军委机关核准的程序组织,采取“线上审核”与“线下确认”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未预审入库人员不安排购买统建安置住房。

01

     信息采集审核。由师级以上单位后勤保障部门会同政治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组织申购住房人员填报《军队人员申请购买安置住房信息采集表》,审核填报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录入“军队安置住房保障信息系统”,逐级审核上报大单位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部门。

02

信息分级核准。师级以下人员申购住房资格,由大单位政治工作、后勤保障部门核准确定,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备案;军级以上干部申购住房资格,经大单位政治工作、后勤保障部门核准,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审定。

03

     入库信息变更。入库人员安置购房城市一般不作调整,安置去向改变、在职人员职级调整或异地调动配偶随迁,以及家庭房改购房情况发生变化的,个人应当主动申报修改入库信息,按程序重新审核购房资格。

有没有打分排序办法

具体办法为:

(一)相同职级购房人员,以入伍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时间)与现任职时间直接相加计分,按照计分由低至高确定选房顺序。例如:某正团职干部入伍时间为1989年12月,任正团职时间为2011年12月,则计分为198912+201112=400024。

(二)计分相同的,双军人(含军队职工)家庭优先;还相同的,退休早的优先;仍然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三)已购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个人申请置换住房的,优先纳入配售范围。

(四)选房户型以购房意向表申请购买户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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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wm/2023-02-20/doc-imyhhxfz8400626.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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