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2月17日电(张军 刘静阳)为贯彻落实塔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的政策知晓率,推动医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2月13日至15日,乌苏市组织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培训,帮助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人员及时全面了解最新政策,掌握业务办理流程,更好服务参保职工。
培训中,乌苏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为全市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乡镇村队社保专干等进行了现场培训和业务指导,全面解读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并对门诊共济政策中保障的人员范围、个人账户计入和使用范围、报销政策等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深入浅出,干货满满,进一步清扫了基层服务“盲区”。
乌苏市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薪酬社保专干王阔说:“通过此次培训,我知道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报备,回去后我要给单位的职工做好宣传,让大家都了解医保政策,真切享受医保福祉。”
乌苏市天山朝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社保专干马雪雯说:“通过学习,让我们深入了解到了更新的医保政策,除了基本的医疗报销以外,部分费用还可以通过门诊共济来报销。我回去以后会给职工进行相关的培训,让大家的医疗有更多的保障。”
乌苏市退休职工代表赵绪英说:“此次培训会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对退休职工比较倾斜,我也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给更多人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据了解,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等举措,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转向互助共济模式,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主要内容有: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发挥统筹基金的共济作用;改革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并可由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及子女共济使用,提高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提高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待遇。
乌苏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巴哈提古丽·沙吾提说:“今后,我们要扩大政策宣讲覆盖面,提升参保职工对新政策的知晓度,落实好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做好医保经办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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