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日报客户端

当前,宏观经济层面以稳大盘扩投资为主旋律,基建投资持续加码,新政策新工具密集推出,作为重磅金融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央行支持下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2022年内两批合计已投放超7000亿元。
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是指为实现政府特定政策目标,支持国家战略基础设施项目和特定产业发展而创设的特殊金融工具。在投向领域中,民营企业尤其是掌握了核心技术的科技企业,正积极地投身于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基建项目的筹建之中。
广东省政协委员、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陈娇认为,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民营资本最活跃地区之一,广东省承载了创新经济发展新动能、拉动投资增长的重大历史使命,承托了国家保经济增长、保经济转型的基本盘。众多在粤民营科技企业,紧密关注国家政策,力图在惠企帮企政策出台的第一时间乘势而上,筹措自有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拉动地方经济迅速复苏发展。但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民营企业参与建设项目的投资过程中,依然存在立项入围审批困难、新基建项目配额不满足民营企业热情等问题。
因此,她就有效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在粤作用,促进民营科技企业重大投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统筹兼顾国有和民营两大投资主体,给予民营资本适当支持;二是进一步明确入围标准,在优先优势重大项目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审批和退出原则;三是侧重科技创新研发,着力倾斜新基建类项目金融工具配套。

“统筹兼顾国有和民营两大投资主体,给予民营资本适当支持,更能起到撬动大量社会资金、释放政策效能的作用。”陈娇建议,广东省在地方配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这一重磅工具时能够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融资难度、需求和紧迫程度,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在部分重大项目上,地方政府可发挥审批额外作用,以合资、国资混改等形式促进民营资本入场,尤其是对民营科技类企业这一资本密集形态给予扶持和帮助。
当前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应用以分批次审批制为主,何种项目规模、类型、指标以申报审批为准。她建议,进一步细化工具入围指标,明确标准,让申报企业有的放矢,谋划在前、行动在前;综合考虑申报项目硬性门槛标准和软性加分标准,明确评价体系;对部分紧急、重大、区域性重大问题,尤其是直接起到产业拉动作用的投资项目能够灵活设置审批窗口期,避免“过站”情况。
科技创新研发相较于其他类型发展投资对经济的拉动力度达数倍以上,而新基建类项目如智能轨道交通、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人工智能大场景应用又是科技创新的集中引擎。她建议,“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落地过程中,应着力向经济附加值高的新基建类项目上予以倾斜,同时完成对民营企业投资和转型的引导,点燃民企对投资的信心,给有后发力的有产业链优势的科技公司扶上马走一程。”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1-12/doc-imxzxxsa2201216.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