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

0

绝对不能给那些疫情防控期间因违反防疫政策而受到处罚的人翻案!

头像
张财神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被列为“乙类乙管”,全国目前总算是放开了,现在开始,因为阳了而不居家隔离,给别人传播病毒,现在开始也不算违法犯罪了,但是,历史的问题,就要交给历史去处罚,而不能因为现在政策变了,就不管以前的违法犯罪了!



某人去年因为核酸阳性,隐瞒行程,结果造成疫情大规模传播,当初因为疫情防控的严格,相关部门因为他的问题,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去封控,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现在随着政策的放开,但是那些管不住自己而被处罚的人,这个时候也跃跃欲试了,希望取消对他们的处罚!

现在想想,可能吗,他们因为当初传播病毒,对别人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现在不处罚他,也行,那他能赔偿当时国家的损失吗?这损失都是以几十亿起步的,如果这个大卡车司机能够赔偿国家几个亿,那撤销对他的处罚也行!



就像我们单位,2022年九月,因为一把手不好好管他的心腹,他的心腹在疫情最严重的时候,不执行封控管理,结果把病毒带进来了,全单位一百多号人,国庆节那几天全阳了,当时为了隔离他们,单位花了几百万,当时上级直接就罢免了我们单位的一把手!现在虽然政策变了,但是对于当时来说,他们都是在违法犯罪啊!难道后面修改了法律,以前犯罪的那些人,就可以不处罚了?



所以,这些放开之前因为传播疫情而被处罚的人,绝对不能放过他们,就事论事,不能让这群当时不守规矩的人,抓住法律的空白而逃脱处罚!



本文转自 网易新闻,原文链接:https://www.163.com/dy/article/HQL8A5OF0553S22V.html#f=post1603_tab_news,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头像
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