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5号文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冠盛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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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60,165.00万元冠盛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不足60,165.00万元的部分则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月3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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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1月5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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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2,252手,包销金额为2,252,000元,包销比例为0.37%。
2023年1月9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一起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联系电话:0577-86291860
联系人:黄正荣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电话:021-6882609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1-09/doc-imxzpqcy2347175.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