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监管局
鲁银保监复〔2022〕561号
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入股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乐陵农商发〔2022〕45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投资入股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入股数量1000万股,入股后持有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1.97%。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投资入股事宜,确保资金来源和后续股权变更等事宜依法合规。
三、你行应在人才、业务、管理等方面加强与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与合作,实现与山东武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共赢。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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