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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舒尔陈昕商贸中心行政处罚信息(京丰市监处罚〔2023〕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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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6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舒尔陈昕商贸中心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24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24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舒尔陈昕商贸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6MA04D9MKXY
工商注册号11010660533803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陈爱金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违法事实经查:2022年6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对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你单位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新悦海玩具厂生产的“新悦牌53-071型玩具枪”(规格型号53-071)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尖端不符合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自北京百荣世贸商城采购上述产品2个,进货过程未索要收据和发票,购进价格无法确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1个,商品标价为16元,实际销售金额16元,有1个库存。因无法确定购进价格,扣除进货成本0元,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32元,违法所得16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4元;没收违法所得:16元;
罚款金额(万元)0.00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7-26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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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4-28/doc-imyrwyiz4141451.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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