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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处罚〔2023〕112号。涉及六安富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等违法行为案。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3〕112号 |
六安富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等违法行为案 |
六安富茂商贸有限公司 |
91341500MA2WUMX2XF |
杨振雨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
种类: 一、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处罚款5000元。 二、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本局作以下行政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涉案假冒侵权“迎驾洞藏9”28瓶、“迎驾洞藏16”43瓶;3.罚款175000元。 依据: 一、当事人采购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 二、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
当事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
暂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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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思阳
本文转自 新浪新闻,原文链接: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3-08-03/doc-imzewsnf6809924.s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