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结婚三年,男子创业欠下了债务。谁料,女人却提出了离婚。男人说:“那你照顾好儿子,我来扛债务。”两人协议离婚,儿子跟着女人生活,男人按时支付抚养费。四年后,两人各自再婚了。一天,6岁的儿子对亲生父亲说:“我妈帮我改名字了。”
六年前,露露和志祥结婚了。由于两人是自由恋爱,所以感情很好。
婚后的第二年,露露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儿子的到来就意味着家庭开销变大,志祥为了给妻儿更好的生活条件,不顾妻子的坚决反对,辞去了稳定的工作,一心要创业。
露露认为人人都可以当老板,但并不是每个老板都能挣钱,劝丈夫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但志祥一心想着创业,一意孤行,拿出全部积蓄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餐厅。但由于经营不善,不仅血本无归,而且还欠下了百万债务。
常言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夫妻俩经常为钱的事吵架。
露露认为是丈夫当初的一意孤行,才导致她和儿子过上苦日子的。夫妻俩每次吵架,她总是咄咄逼人,占据上风。
夫妻俩越吵,感情越淡。感情越淡,就越吵,甚至还会互相伤害。
一天,露露提出了离婚。既然妻子心意已决,志祥成全了她。
志祥说:“那你好好照顾儿子,我来扛债务。”
两人协议离婚,两岁的儿子跟着露露生活,志祥按时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但志祥是瞒着父母离婚的,且还独自扛下了全部债务。当父母知道后,直骂儿子傻,不应该独自扛下夫妻俩共同产生的债务。
从此,志祥没日没夜地拼命赚钱还债,也按时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他也尽量抽空去看看儿子,陪陪儿子。
而露露则把孩子交给父母帮忙照顾,她去超市上班。
一晃四年过去了,两人都各自再婚了,且志祥还和再婚妻子生下了小儿子。
一天,志祥带着大儿子去动物园看动物。
大儿子突然对他说:“妈妈帮我改名字了,我现在和妈妈一个姓。”
志祥如遭五雷轰顶,前妻竟然背着他偷偷给儿子改了名字,他气得慌,但又不好在儿子面前生气。
当天,志祥还是强压心中怒火,堆着笑脸陪儿子玩了一天。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志祥还没来得及问前妻给大儿子改名字的事,他就因过度劳累而晕倒在工作岗位上了。
虽然志祥的命是保住了,但他从此不敢再那么拼命干活了,特别注意劳逸结合。
多劳多得,少劳必定少得。
志祥为了还债,日子过着捉襟见肘,此时的他已经没能力再给大儿子抚养费了。
偏偏就在这时,前妻露露也患了一场大病。因动了一场手术,露露花光了全部积蓄。
但她不希望将儿子的抚养责任推给现任丈夫,康复后的她多次与前夫索要儿子的抚养费。
但志祥却因她擅自替大儿子改名的事耿耿于怀,两人大吵了几次。志祥一气之下就将前妻拉黑,而且也没给大儿子抚养费。
露露因要调养身体,出院后的她一直没有上班,也没有收入。无奈之下,她找来了调解员,希望她们能帮忙劝说前夫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露露控诉前夫不管儿子,冷漠无情。
而志祥则指责前妻擅自改大儿子的名字,不把他这个亲生父亲放在眼里。
两人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
前婆婆怒指露露偷偷背着他们将孩子改了姓,她既然把孩子的姓都改了,那她就自己抚养孩子。
前公公说是露露不仁不义在先,别怪他们无情无义。而且他们家现在经济困难,债主也天天上门催债,实在没钱了。
前公公还说儿子对露露已经够仁至义尽了,当初独自扛下了夫妻俩的共同债务,所以才拼命赚钱还债,差点丢了性命。反而是露露恩将仇报,闹得鸡犬不宁。
露露反驳说她虽然替儿子改了姓,但儿子身上是流着前夫的血,儿子是他们家的血脉,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他们必须得对孩子负责到底。
露露还说当初是前夫一意孤行要创业,不听她的劝,所以才欠下百万债务的,这笔债与她无关。
志祥却反驳说夫妻俩当时还没有离婚,债务肯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但他考虑到孩子小,为了让前妻全心全意照顾儿子,他独自扛下债务。但前妻却翻脸不认人,让他寒心不已。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在推卸抚养责任。其实,夫妻间离婚,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孩子。
孩子不管是跟父亲姓,还是跟母亲姓,父母都要对孩子负责。虽然双方都有难处,但困难和疾病都不是不抚养自己孩子的理由。
经过调解,志祥每个月按时支付给露露800元的抚养费。
然而此事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大家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露露擅自给孩子改姓,不经前夫同意。那她就应该自己抚养孩子,然而最受伤害的还是孩子。”
“即便孩子改了姓,但身上流的还是夫妻俩的血。双方都应该对孩子负责,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志祥可以把儿子的姓改回来,按离婚时的协议付抚养费。困难和疾病都不是不抚养孩子的理由,每个父母都得对自己的孩子负责。”
“根据法律,志祥可以到法院起诉前妻,让孩子恢复原姓。因为前妻是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未经他这个亲生父亲同意。”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事实证明,夫妻之间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啊!”
您对此有何看法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文转自 网易新闻,原文链接:https://c.m.163.com/news/a/HPA7G0AP0552ZD0F.html?spss=backflow-index-hotlist,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