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西安晚报
2月8日记者获悉,为满足节日期间群众用药需求,省药监局公布了一批24小时营业零售药店信息,其中西安市共135家。
春节聚会,把酒言欢在所难免,省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服用部分抗菌药物期间以及停药一周内,特别是头孢类、甲硝唑类、替硝唑、沙星类,尤其是左氧氟沙星、呋喃唑酮,绝对不能喝酒。否则极可能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主要表现为面部潮红、恶心、出汗、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同时,饮酒期间服药也会增加肝脏负担,导致肝功能受损、影响药物吸收。
春节外出旅游、自驾走亲访友活动较多,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日常生活中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很多,部分药物服用后会产生疲倦、头晕、反应迟钝、共济失调、视物模糊等不良反应。其中,部分抗过敏药物,例如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后易产生嗜睡等副作用;一些镇静催眠药,比如地西泮、艾司唑仑等,会产生镇静催眠等药效;有的药品中含有乙醇,比如藿香正气水,服用后也不得驾驶车辆。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春节期间如果仍在服药,尽量避免饮酒或开车。在服药前,必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关注该药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记者 王江黎)
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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