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新疆新闻12月19日电(叶翠 李旭光)“疫情让旅游业经历了寒冬,现在政府出台的奖励政策,真的是提振了我们旅游业的信心,让我们感觉有奔头了。”12月15日,新疆省心旅行社负责人苏红谈起《哈密市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出台,喜上眉梢。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张晓瑾介绍,为进一步激活旅游市场,优化旅游服务能力,提升保障水平,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哈密市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一奖励办法的出台,无疑是给哈密旅游业人注入了坚定地信心。
鼓励旅游业品牌创建、鼓励组团引客来哈、鼓励丰富旅游业态、鼓励提升服务水平……记者从《办法》看到,该奖励办法从四个方面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力度也颇为丰厚。鼓励旅游业品牌创建中,对新创建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5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和80万元。对新评定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90万元、40万元和1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5C级、4C级和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驾游景区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
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中,对新评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示范点(村)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国家和自治区给予奖补的单位,市级不再重复奖励;对新评定星级农家乐的单位,一星级至五星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至10万元。已评定的星级农家乐晋级后,每提升一个等级对所属单位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国家甲等、乙等和丙等民宿的单位(自治区同类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
从事了十多年旅游业的郭璐是哈密市吉航旅游文化公司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对于旅行社来说,最为关心的是鼓励组团来哈这条奖励政策。“《办法》中提到组团企业组织市域外游客来哈自驾游,每团组织车辆5辆以上,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入住1晚以上,根据组团规模、消费情况、游览景区数量、入住时间和影响力等因素,给予组团企业每车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郭璐说,这几日她就忙着和各地旅行社积极对接,争取能享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随着哈密旅游市场逐渐回暖,新疆省心国际旅行社负责任人苏红就开始忙碌起来。她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依托冬日旅游资源,积极打造多条冬日旅游经典线路。“奖励政策有利于营造鼓励消费、放心出游的社会环境,并有效提振旅游市场信心。”苏红表示,办法中提到,年内累计组织接待市域外游客3000人以上的旅行社,对接待人数较多的前3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因此他们各大旅行社也都是卯足劲的在积极对接,希望引客入哈,得到这项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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