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详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出台配套文件形成“1+3”政策规则体系。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为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已公开发布。国家数据局将制定配套政策,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规则体系。
据悉,两项配套政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已起草完成,一周内将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国家数据局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
刘烈宏表示,《意见》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具有里程碑意义。政策出台后,将大幅激发供给动力和用数活力,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等方面的要素作用。
为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意见》将数据产业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有利于培育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
国家数据局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相关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取得合理回报。
此外,国家数据局正在研究制定《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登记主体、范围、要求、内容等重点问题。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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